为人才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为人才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措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人才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为人才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包括哪些?
人才服务机构从其隶属关系来看,分为两大类:
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全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及地方政府(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二是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各级政府的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民办人才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与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区别在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河南省内包括省、市、县三级)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行政职能,负责开展社会化人事档案管理、出国政审、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的人事代理业务。
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不具有行政职能,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只可以从事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中介服务业务。
梅州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21年梅州市继续实施“八个一批”人才计划,即“一批领军人才、一批高层次人才、一批创新创业人才、一批紧缺专业人才、一批引进重点领域人才、一批青年拔尖人才、一批服务业人才、一批外籍高层次人才”,并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华侨华人和港澳台优秀人才,也将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梅州市还将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为引进人才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根据巜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称:梅州市2021年引进各类人才给予如下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1.经济待遇。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人才政策经济待遇外,市给予15万元薪酬补助(分5年发放)。2.岗位安排。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3.职业发展。可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储备;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4.安居保障。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在梅没有住房(含单位未提供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5.配偶安置。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到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在梅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生活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5年内每年给予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四)其他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及上述(二)(三)(四)类引进人才可享受入住市人才公寓优惠政策。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在社会保障、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以上补贴(补助)均为税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人才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人才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